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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监狱“十一五”增容扩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电子标书
标书截止日期: 2008-07-15 17:00:00
所属行业: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
所属地区: 广东
标书简介:
内容
1.1招标目的
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广东省番禺监狱“十一五”增容扩建建设项目工程。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石中二路113号。
1.2.3工程范围:广东省番禺监狱“十一五”增容扩建建设项目工程的勘察及设计包括:
1、犯人监舍两栋4700平方米;
2、罪犯劳动改造用房一栋14000平方米;
3、干警备勤用房一栋3200平方米;
4、干警综合用房一栋4050平方米;
5、监舍小院地坪1326平方米、围墙和警戒隔离带140米;
6、地坪道路4500平方米、绿化5500平方米;
7、施工临时设施(监舍两栋及劳动改造用房一栋);
8、消防水池泵房三栋750立方米;
9、污水处理站三座;
10、污水排放改造(新安装管道6520米);总建筑面积为:27950.00平方米。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
1.2.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4564万元;
1.2.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2.9合同范围: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防雷、消防、智能、空调,园林绿化等各专业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1.2.10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无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曾经有过合同关系并且对履行合同感到不满意的单位参加投标。
1.4.2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须具备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备案办法可查询监督机构或服务机构的网址。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并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有备案。
1.4.6申请人委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相关设计经验在10年以上。
(2)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勘察设计人员要求: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4)申请人委派的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要求:设计代表总负责人1名,要求为本项目专业负责人之一;各专业指定设计代表1名,要求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必须是拟投入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中的相应人员。
(5)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册执业人员以注册单位为准。
注:关于投入人员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在资格审查阶段需审查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资格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在投标阶段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如果中标候选人实质上无法满足投标资格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5报名
1.5.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满足本公告第1.4条规定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或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5.2投标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2008年7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逾期概不受理;投标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1.5.3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报名时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及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可从交易服务机构网上下载);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及注册执业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
(4)、各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过去3年内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勘察设计费(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需提供勘察设计合同;业绩需附上建设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人办公电话、以便资审委员会对业绩现场进行核实。
(6)、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广州地区主持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勘察设计费(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需提供勘察设计合同;业绩需附上建设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人办公电话、以便资审委员会对业绩现场进行核实。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
(8)、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须带原件备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二副共三份(按附件1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并装订成册且按规定要求盖章)。
1.5.4、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完成后,将《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发给投标申请人。
1.5.5、如果招标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申请人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充完整,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申请人提交的补充资料。
1.5.6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7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购买招标文件
1.6.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
1.6.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7现场考察
1.7.1集合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1.7.2集合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1.8费用
1.8.1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09.72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48万元,规划设计费24.36万元,工程设计费137.36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10.5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5.0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1.5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0.5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1.8.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95%,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8.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为每米100元。
1.8.4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9工期
1.9.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3设计咨询工期:中标人应在取得设计方案文件后5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咨询报告,在取得初步设计文件后10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0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如果全过程咨询,在接到设计文件后3工作日内提交咨询意见。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10其他事项
1.10.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10.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0.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0.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的费用。上述所列发生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勘察费用中应包括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费用及影响勘察施工正常进行发生的有关费用。
1.10.5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电子文件必须被规划部门检测合格,提供设计成果时一起提供检测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检测的有关证明资料。
1.10.6项目设计依据: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监狱建设标准》实施办法、《特殊病犯监区规划设计要点》;
-广东省番禺监狱红线图和地形图;
-其他适用建筑设计规范和规定。
1.10.7本项目为保密工程,投标人在领取上述设计依据文件时需缴纳资料押金人民币1万元,招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缴回所有项目设计依据资料后,凭押金收据到广东省番禺监狱领回资料押金(无息)。投标单位领取的招标文件及资料须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退还给广东省番禺监狱,中标单位必须承诺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保密,不得外泄,如发现泄密事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10.8本招标文件含监狱秘密内容,投标人应注意保密,不得传播扩散,不得发放给无关人员。本文件中有关监狱地理位置、关押规模等涉监狱秘密内容均用代码ABCDEF代替,届时确定正式投标人后,由招标人向投标人补充说明。
1.10.9未中标单位请在收到中标结果通知书后7天内,带齐所有资料、资料押金凭证、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单位须开具正式的设计服务发票,到广东省番禺监狱办理有关支付、领取手续。
1.10.10项目的其它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招标人
1.11.1名称:广东省番禺监狱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会江村
1.11.3联络人:刘先生
1.11.4电话(手机)号码:020-34782810
1.11.5传真号码:020-34782810
1.11.6电子邮箱:
1.12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365号4楼401、402
1.12.3联络人:彭小姐
1.12.4电话号码:020-38492631,13719472332
1.12.5传真号码:020-38492275
1.13交易服务机构
1.13.1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15、22871922
1.13.4传真号码:020-22871921
1.14招标管理机构
1.14.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江南新村二街二座
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84892221
1.14.4传真号码:020-84898880
1.15监督机构
1.15.1名称: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5.1邮政编码、地址:510032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5.2电话(手机)号码:020-83124966
1.15.3传真号码:020-83124967
1.15.4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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