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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一期)电子标书
标书截止日期: 2008-09-22 16:00:00
所属行业: 管道测绘
所属地区: 广东
标书简介:
内容
经批准,广州开发区城市规划信息编研中心现对开发区、萝岗区已建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萝岗区已建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一期)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城市规划信息编研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2068716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5530826
三、项目地点:广州萝岗区
四、招标内容:按照《广州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在180个日历天内完成
1、东区核心建成区内路宽≧40米的道路主要有开发大道、开创大道等,总长约36Km;路宽﹤40米的道路有赵溪、骏成路等,总长约45Km。
2、永和核心建成区内路宽≧40米的道路有永顺大道、田园路、永和大道等,总长约24.7Km;永和核心建成区路宽﹤40米的道路有禾丰路、斗塘路、春分路等,总长约53Km。
上述两区道路范围内的1:500地形图测量与管线探测成果提交等工作,预计两区管线总工作量为623公里、1:500地形测量11平方公里。
五、投标限价:人民币514.4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9月21、22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00~4:0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管辖工程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报名窗口。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测绘甲级资质或以上;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月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12名时,依照“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评分表”(附件四)评分排序,择优选取前12名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全部资料的则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核对(无原件核对作资审不合格处理),并按《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顺序排列标明页码、装订成册,每页资料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并在资料的骑缝处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三、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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