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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消防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标书
标书截止日期: 2008-10-08 16:00:00
所属行业: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
所属地区: 广东
标书简介:
内容
1.1招标目的
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人,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萝岗区东区消防站建设工程。
1.2.2工程位置:萝岗区东区街宏明路北。
1.2.3工程范围:项目规划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80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军体训练馆、仓库、训练塔、门卫室以及道路、广场、绿化等。
1.2.4规划用地文件:穗开规复[2008]120号。
1.2.5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2008]35号。
1.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36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028万元。
1.2.8合同范围包括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08年9月,竣工日期为2009年12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无。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主项资质证书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专业设计甲级。
1.4.3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副项资质证书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1.4.4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
1.4.5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1.4.6申请人须由正职或副职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7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8境内两个或以上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报名,并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符合1.4.1~1.4.8各项条款的规定;联合体必须指明一方作为主设计方。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0月7日--2008年10月8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6:00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逾期可不受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1.5.1.2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1.5.2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USB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现场考察和投标截止时间
1.6.1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1.6.2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7投标
1.7.1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不少于30天。
1.7.2设计模型要求:不需要提交。
[注释]从下列选项中选一项:
1.7.3演示文件要求:投标时应提交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
1.7.4投标经济补偿办法: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15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3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2.25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1.5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1.8评标
1.8.1评标阶段:只进行一阶段评标。
1.9勘察设计费
1.9.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穗开财建[2007]29号文规定计算。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00万元。方案阶段设计费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5%,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全部支付给中标人,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9.2岩土工程勘探费用计价方式:每米综合包干单价100元。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1.10工期
1.10.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
1.10.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10.3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11其他事项
1.11.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1.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2招标人
1.12.1名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开发区西区志诚大道融汇大厦13楼1303

1.12.3联络人:佘志勇
1.12.4电话(手机)号码:82113012,13602808234
1.12.5传真号码:82113006
1.12.6电子邮箱:shezy@getdd.gov.cn
1.13.1招标代理机构
1.13.1名称: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3.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碧华府D1栋(碧珊阁)二楼
1.13.3联络人:张小姐
1.13.4电话(手机)号码:020-38858276
1.13.5传真号码:020-38858276
1.13.6电子邮箱:zchua_queen@163.com
1.14交易服务机构
1.14.1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萝岗部)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86
1.14.4传真号码:020-82086591
1.15招标管理机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1名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5.3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86
1.15.4传真号码:020-82086591
1.16监督机构
1.16.1名称: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6.1邮政编码、地址:510032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6.2电话(手机)号码:020-83124966
1.16.3传真号码:020-83124967
1.16.4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标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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