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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4~2010年) |
发布日期 : |
2006-08-28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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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国土资源局 |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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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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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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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
为适应宣州区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落实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和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宣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宣州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等,结合宣州区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编制《宣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4~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规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市场配置资源的开发机制,推进矿业权市场化进程,充分利用区位、交通及资源优势,积极开拓矿产品市场,优先开发水泥用灰岩和化工(轻钙)用灰岩,积极开发沸石、膨润土、珍珠岩,巩固铜钼矿和硫铁矿的开发优势,保持煤的开发地位,稳定石墨开采加工状况,鼓励精、深、细加工,优化和调整建筑石料矿山布局和产品结构,限制砖瓦用粘土的开发。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现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基准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3年。规划期为2004~201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宣州区行政区域。
第二章 区域经济与矿产资源形势
第一节 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一、自然地理条件
宣州区位于皖东南宣城市西北部,是宣城市唯一市辖区。东邻郎溪、广德,南靠宁国、泾县,西连南陵、芜湖,北接当涂和江苏省高淳县。地跨东经118°28′~119°04′,北纬30°34′~31°19′。辖14个建制镇、5个乡和7个街道办事处,面积2621平方公里,人口83.39万。
宣州区地处皖南山区与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的结合部,地势南高北低,地形地貌多样,南部山丘起伏,北部江湖涟漪,中部丘陵散布。最高海拔标高1095.4米,最低海拔标高5米。境内南部、东部、东北部三支低山脉分属黄山余脉、天目山余脉和茅山余脉。主要河流为水阳江和青弋江,区内总长105公里,均属长江水系。全区属中亚热带北缘气候,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日照充足,物产丰富。
全区交通便捷,路网发达,皖赣铁路东南向贯穿全境,宣杭铁路西接皖赣铁路并东贯与浙江相通,318国道横贯东西,322省道纵贯全境,104省道与芜宣高速公路和宣广高速公路在城西相接东南向斜穿全境;以城区为中心的镇乡柏油路四通八达与邻县邻省相接。北部河网交织,水阳江航运始自城区分别经当涂、连青弋江与长江相通。
二、社会经济状况
“十五”以来宣州区经济稳步发展,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7.3%左右。2003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66.91亿元,比上年增长8.3%,在宣城市各县、区中居第一位;人均生产总值7977元,比上年增长11.5%。三次产业比例为22.6 : 37.4 : 40.0,三次产业增加值依此为15.08亿元、24.92亿元、26.6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8%、11.82%、9.8%。全区工业总产值34.70亿元。全社会劳动生产率14066元/人,比上年增长15.9%。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3年全区职工年平均工资10180元,比上年增长1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57元,比上年增长11.7%;农民人均纯收入2731元,比上年增长5.2%。
“十五”发展目标是:
一、二、三次产业比例要由20.9 : 39.5 : 39.6调整为18 : 42 : 40。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财政收入年均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4%。
人口自然增长率和人口出生率控制在7‰和12‰以下;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到2005年实现城镇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全面覆盖。
三、矿业经济地位
2003年全区采矿业(包括部分加工业)总产值为21191.74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 6.1%,矿业上缴税金1781.54万元,占全区上交税金的7.7% ,矿业采掘业从业人数10683人。2003年宣城全鑫矿业有限公司等11家矿产品开采及加工企业销售收入排全区工业企业前34位。矿业在原料保障、辐射带动、脱贫致富、就业安置和财政税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宣州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概况
本区地质调查程度总体居全省中等水平。解放前,仅有少数地质学家对本区地质做过概略调查,大规模地质调查始于新中国成立后。
1:20万宣城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已覆盖全区,系统查明了区域地质基本特征和矿产概貌;1:20万区域化探测量、水文地质调查、重力测量和航空磁测也已覆盖全区。1:50万安徽省地质灾害调查、农业地质环境评价、国土资源遥感应用研究等均已覆盖本区。最新完成的1:25万宣城幅区域地质调查也已覆盖全区。
矿产资源勘查主要始于50年代后。全区已查明的106处矿床中,勘查程度为:简测68处,普查9处,详查12处,勘探17处。另有14处矿产地为预测。矿床勘查程度以煤矿最高。15处煤矿区中有11处为勘探,3处为普查,仅1处为简测。其他矿产除铜矿、钼矿、硫铁矿、沸石、膨润土、珍珠岩勘查程度较高(5处矿床有4处为详查)外,其余普遍较低,绝大部分为简测,特别是具有较大开发潜力的水泥用灰岩和化工(轻钙)用灰岩勘查程度较低。
二、矿产资源情况
(一)矿产资源概况
截止2003年底,全区已发现各类矿产31种(含亚矿种)。包括:能源矿产类1种,金属矿产类8种,非金属矿产类21种,水气矿产类1种。
全区共查明与简测有资源储量的各类矿产30种。按主矿、共伴生矿的矿种和亚矿种统计,查明与简测矿床106处。其中:查明38处(中型矿床7处、小型矿床24处、小矿5处、零星资源2处),简测68处(中型矿床3处、小型矿床28处、小矿23处、零星资源14处)。另有预测矿产地14处(规模未划分)。全区各类矿产的矿产地共120处,分布于87个矿区。此外,尚有资源储量不明的铁、锰等矿点及矿化点多处。
(二)各类矿产基本情况
1、能源矿产
煤:全区小型煤矿区(井田)14处、小矿1处。分布于周王镇、新田镇、溪口镇、水东镇、孙埠镇和狸桥镇境内。2003年底,累计查明资源储量4613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163万吨。
2、金属矿产
铜矿:中、小型矿床各1处、零星资源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铜金属量185975吨,保有资源储量铜金属量156723吨。
钼矿:仅中型矿床1处,为麻姑山铜钼矿区铜的共生矿产。累计查明资源储量钼金属量11570吨,保有资源储量钼金属量10604吨。
铁矿:小型矿床1处,零星资源1处,均与铜矿共生。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0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37万吨。
铅、锌矿:零星资源1处,为硫铁矿的共生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铅金属量1091吨,锌金属量2220吨;保有资源储量铅金属量230吨,锌金属量682吨。
金、银矿:金、银矿各1处,金矿为小型,银矿为中型,均为麻姑山铜钼矿的伴生矿产。累计查明资源储量金金属量1840千克、银金属量300吨,保有资源储量金金属量1650千克、银金属量269吨。
此外,尚发现有锰矿点3处,铁锰矿点2处,铅锌多金属矿点2处,资源储量不明,未予统计。
3、非金属矿产
石灰岩:为宣州区优势矿产。共查明与简测中、小型矿床、小矿和零星资源32处,其中:中型矿床2处,小型矿床12处,小矿10处,零星资源8处。此外还预测矿产地14处(规模未分)。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2443万吨,预测潜在资源量约25亿吨。主要分布于水东—孙埠、狸桥—朱桥、溪口—周王—新田三个地带26个矿区。按用途分五种亚矿种:
(1)水泥用灰岩:共7处。其中小型矿床5处、小矿2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709万吨,2003年底保有资源储量2444万吨。预测潜在资源量10亿吨。
(2)化工(轻钙)用灰岩:共3处。其中小型矿床2处、小矿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91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825万吨。预测潜在资源量6亿吨。
(3)建筑石料用灰岩:共18处。其中小型矿床5处、小矿5处、零星资源8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549万立方米,保有资源储量2159万立方米。预测潜在资源量3亿立方米。
(4)制灰用灰岩:共3处。其中中型矿床2处、小矿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931万吨,保有资源储量602万吨。预测潜在资源量1亿吨。
(5)化肥用灰岩:小矿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76万吨,保有资源储量76万吨。
硫铁矿:中型矿床2处(为共生矿),小矿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476万吨,保有资源储量2402万吨。此外,伴生硫小矿1处。
沸石、膨润土、珍珠岩:为水东珍珠岩矿区三种相互共生矿产,矿床规模沸石为中型,膨润土和珍珠岩为小型。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沸石838万吨、膨润土400万吨、珍珠岩334万吨;保有资源储量:沸石835万吨、膨润土399万吨、珍珠岩310万吨。
大理岩:分水泥用大理岩和建筑石料用大理岩二种亚矿种。水泥用大理岩中型矿床1处,累计查明资源量762万吨,保有资源量627万吨。另简测有建筑石料用大理岩零星资源1处。
砂岩:分建筑石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和铸型用砂岩三种亚矿种,中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5处,小矿2处。累计查明资源量分别为:967万吨、599万吨、74万吨,保有资源量分别为:940万吨、595万吨、73万吨。
建筑用砂:分布于水阳江东溪桥—水东河段、水阳江东溪桥—水阳河段和青弋江文昌河段。潜在资源量1399万立方米。
砖瓦用粘土:小型矿床9处,小矿10处,零星资源2处。累计查明资源量1324万立方米,保有资源量1210万立方米。
石墨:小矿1处,零星资源1处。累计查明资源量7万吨,保有资源量7万吨。
页岩:小矿1处。累计查明资源量34万吨,保有资源量34万吨。
高岭土、陶瓷土:小型矿床2处,小矿2处。累计查明资源量分别为:2万吨、66万吨,保有资源量分别为2万吨、64万吨。
4、水气矿产
矿泉水:小型矿产地1处,含锶,允许开采量82立方米/日。
此外,地下水资源因目前尚无统计资料,未列入本次规划范围。
(三)矿产资源特点
矿产种类较多,以煤、石灰岩、铜矿、钼矿、硫铁矿为主要矿产,沸石、膨润土、珍珠岩和石墨为特色矿产;矿床较集中成带分布,但矿床规模小,小型及以下规模占93%,未查明大型矿床;煤矿优势明显,但富硫高灰,质量较差;金属矿产以铜为主,其余均为共、伴生矿产。钼矿品位低难选;石灰岩潜在资源量大,且质量优良,最具开发前景。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一)开发利用情况
截止2003年底,全区共有各类矿山180家,全为小型矿山。按生产状态分,生产矿山143家,筹建矿山7家,停产矿山30家;按企业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4家,集体企业40家,有限责任公司31家,私营企业101家,个体4家(个体为联户统计数,共有59户)。
全区开发利用矿产共28种,其中开采主矿种22种,综合回收利用的共、伴生矿种6种。
2003年全区采矿业从业总人数10683人;生产固体矿石315.674万吨;采矿业(含部分加工业)产值21191.74万元;矿山企业总利润926.5万元;矿山企业上缴税金1781.54万元。
主要开发矿产有煤、砖瓦用粘土、铜矿及硫铁矿、石灰岩,其次有石墨、水泥用大理岩、建筑用砂等。
煤:共有煤矿矿山20家,其中19家生产,1家筹建(技改),从业人数4298人。2003年原煤产量36.495万吨,采矿业产值7886.79万元,企业上缴税金1017.32万元,企业盈利281.21万元,分别占全区矿业的11.56%,37.22%,57.10%和30.36%。全为地下开采。区内全部井田均已开采,其中有2处已闭坑。
铜矿及硫铁矿:共有4家矿山,其中生产2家,停产和筹建各1家。从业人数789人。2003年矿石产量9.15万吨,矿业产值2272万元,企业上缴税金209万元,企业总体亏损4万元。产量、产值、税金分别占全区矿业的2.90%、10.72%和22.56%。2家生产企业采选一体,销售收入排全区前30位。除钼未回收外,共生硫和伴生金银均已回收利用,金、银产量分别为7.49千克和3.28吨。
石灰岩(含大理岩):全区共有石灰岩、大理岩矿山70家。其中:生产47家,停产21家,筹建2家;化工(轻钙)用灰岩5家,化肥用灰岩1家,水泥用灰岩8家,建筑石料用灰岩44家,制灰用灰岩4家,水泥用大理岩7家,建筑石料用大理岩1家。从业人数1490人。2003年各类石灰石矿石总产量155.3万吨,共生产3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26万吨,生产轻质碳酸钙产品2.5万吨,生产重质碳酸钙产品22万吨。采矿业(含水泥加工业)总产值5649.3万元,企业上缴总税金346.38万元,总利润374.4万元,分别占全区矿业的49.20%,26.66 %,19.44 %和40.41%。全为露天开采。
砖瓦用粘土:共有矿山47家,其中46家生产,1家筹建,从业人数3457人。总设计开采能力117.2万吨(折合红砖58600万块)。2003年粘土产量67.39万吨(折合红砖33965万块),矿产品产值4497.41万元,企业上缴税金145.42万元,企业盈利204.73万元,分别占全区矿业的21.52%,21.22%,8.16%和22.10%。
建筑用砂:共有采砂企业9家,其中8家生产,1家筹建,从业人数256人。2003年产量32.57万吨,采矿业产值197.05万元,企业上缴税金0.5万元,企业盈利61.76万元。
石墨:开采矿山4家,其中开采兼加工企业1家。2003年矿石产量1.1万吨,生产加工石墨粉1.058万吨,总产值493.04万元。
沸石:开采矿山2家,其中开采兼加工企业1家。2003年沸石矿石产量0.85万吨,生产沸石矿粉0.6万吨,总产值70万元。共生珍珠岩已综合开发利用。
膨润土:开采矿山2家,其中开采兼加工企业1家。2003年膨润土矿石产量0.3万吨,生产膨润土矿粉0.3万吨,总产值30万元。
矿泉水:开发企业1家,2003年停产。
此外,开发利用的矿产还有铸型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建筑石料用砂岩、高岭土和陶瓷土。共有矿山20家,其中生产矿山14家,停产5家,筹建1家。产量、产值均较低。
(二)资源利用水平
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总体情况较好。开采回采率为:煤矿80~95%,铜矿90%,硫铁矿90%,石灰岩98~100%;采矿贫化率为:铜矿10%,硫铁矿10%;选矿回收率为:铜矿85~97%,硫铁矿92%。
矿种和矿产地开发利用率高。已利用的矿种占总矿种数的93%;
矿山企业经济类型较多。其中:产量以私营企业占主导地位,占全区矿石总产量的40%;产值和税金以有限责任公司占主导地位,占全区矿业总产值、总税金的53%和59%;
煤矿开采占据主导地位,有4家企业排名全区工业企业前30位;
共、伴生矿产除钼以外均已综合开采和回收利用;
部分非金属矿产如石墨、沸石、膨润土、石灰岩、大理岩虽已转入深加工,但总体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深加工率只有29%。
四、矿山生态环境现状
宣州区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全区共有露天矿山152个,地下开采矿山28个,占地面积共3036公顷,累计大小露天宕口170余个,地下采空区46个。全区矿山累计固体废物堆积量256.42万吨,煤矿、铜矿年排放矿井废水及选矿尾液50.05万吨;采掘共破坏土地面积175公顷,其中耕地2.03公顷,林地5.39公顷,草地6.73公顷,其他土地160.85公顷;全区矿山土地已复垦面积9.66公顷,仅占破坏面积的5.52%,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量22.48万吨,仅占固体废物排放量的8.77%。采掘导致的固体废物堆积和废水排放、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诱发的边坡滑塌、地面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对矿山安全生产、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边坡滑塌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南湖硫铁矿露天采场边坡滑塌,地面塌陷影响最大的一次是宣州区硫铁矿采空区地面塌陷。
五、矿产资源管理状况
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已经理顺,各项职能基本到位并开始向基层国土所延伸。矿产资源的各项管理逐步深化,监督管理手段不断强化,资源储量管理开始由静态管理转向动态检测核查。矿山布局调整和矿业结构调整正在推进,矿山持证率98%,年检率为100%。严格的准入制度已初步形成,采矿权已由行政授予向市场配置转变,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全面好转。
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资源优质劣用现象严重,特别是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用作建筑石料开采的现象较为普遍;资源浪费严重,珍珠岩、沸石、膨润土开采回采率低,麻姑山铜钼矿床中铜钼共生矿体的钼混于尾砂中废弃,个别矿山入选矿石品位远远高于矿床地质品位,存在采富弃贫的现象。
(2)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布点密,布局不合理,开采方式普遍落后;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大宗矿产开发利用水平普遍不高,矿产品中原矿石和初加工产品比重大,深度加工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低,缺乏矿业下游延伸产业。
(3)作为全区矿业重头的煤,开采时间长,保有资源储量少,服务年限短,开采难度加大,且勘查程度高,实际找矿前景不佳,属宣州区夕阳矿产;非金属矿产的深加工成为新的矿业经济增长点虽已初见端倪,但非金属矿产特别是水泥用灰岩和化工(轻钙)用灰岩勘查程度较低,无一可供规模开采的矿产地,制约了矿业的发展和开发利用水平的提高。
(4)矿山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土地破坏面积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缺少保证措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难以落实。
第三节 矿产资源供需和保证程度分析
一、主要矿产品市场供需分析
煤炭:宣州区是皖南地区主要产煤区,2003年原煤产量36.5万吨,本区需求11.5万吨,销往苏浙两省的约25万吨,同时本区外购居民生活用煤和工业优质煤10.1万吨。区内煤炭存在结构性短缺,劣质煤自给有余,优质煤将长期依赖外购。据全区经济增长率结合拟建向阳发电厂发电能力预测,2010年全区原煤需求量将超过200万吨,其中优质煤约150万吨。
铜矿:区内两家产铜精矿矿山,产品全部外销冶炼。2003年共生产铜及硫铁矿矿石9.15万吨,基本满足当年选矿需求。矿山设计采选匹配,只要采掘协调,规划期内区内供需将基本平衡。
硫铁矿:2003年区内硫酸厂生产硫酸需标硫(含S 35%)6.74万吨,本区产硫铁矿折标硫只有2.1万吨,不能满足本区需求,大部分外购。规划期内硫铁矿(标硫)年需求量将保持6~7万吨。
水泥用灰岩和水泥用大理岩:区内4家水泥厂年需求水泥用灰岩矿石不超过35万吨。2003年全区水泥用灰岩和水泥用大理岩实际产量为55.3万吨,本区水泥厂用32.3万吨,区外销售23万吨。据现有水泥厂生产能力与新建厂的设计能力计算,规划期内水泥用灰岩年需求量将达400万吨。现有矿山生产能力已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化工(轻钙)用灰岩:区内现有5家轻质碳酸钙生产厂家,2003年生产轻质碳酸钙2.5万吨,需求矿石量3万吨。而2003年实际产量为8万吨,有5万吨销往省外。省外需求较旺,市场总体需求大于供给。据区内轻质碳酸钙厂生产建设与发展趋势预测,2010年需求量约为50万吨。
化工(重钙)用大理岩:2003年区内13家重质碳酸钙生产厂,需求矿石量22万吨,实际利用当地水泥用大理岩矿石11万吨,另有11万吨矿石从泾县购进。据区内重质碳酸钙厂的生产能力预测,2010年矿石需求量约为30万吨。本区产量将满足不了需求,仍需外购。
建筑石料(含建筑用砂): 2003年全区建筑石料(包括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砂岩和建筑用砂)的产量为122.5万吨,销往本区约75.5万吨,销往区外47万吨,以销定产,矿山难以达产。随着经济的稳定增长、城镇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周边市场的拓展,到2010年建筑石料的需求量将达到250万吨以上。
砖瓦用粘土:2003年全区产成品砖约33965万块,硫璃瓦60万块,总生产能力56800万块,产能过剩。以本区需求为主,部分销往区外,到2010年随着实心粘土砖的禁用,普通产品的需求量将大大减少,对砖瓦用粘土的需求量将不会有太大的增加。
二、主要矿产资源保证程度与可供性分析
煤炭: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扩大开发规模以来,历年来已消耗掉3450万吨资源储量,占累计查明资源储量的75%。生产矿山服务年限均不超过13年,无后续矿产地,勘查前景不佳,本区煤又属限制性勘查和开采矿种,资源储量保证程度不高,可供性差。要重视现有深部和周边找煤,以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铜矿:麻姑山铜钼矿的保有可采资源储量,只可保证9.5年;铜山—荞麦山铜硫铁矿床铜矿资源储量保证程度也不容乐观。区内无后续矿产地,但规划期内可供性尚可。
硫铁矿:铜山—荞麦山铜硫铁矿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高,可供性亦较好,但需扩大开采规模才能提高其可供性。
水泥用灰岩和水泥用大理岩:全区水泥用灰岩和水泥用大理岩的保有资源储量合计为3071万吨。随着水泥厂生产规模的扩大,保有资源储量的保证程度就显得明显不足。按现有产量计算,尚可保证44年;若按2010年的需求量400万吨计算,保有资源储量将严重短缺。需加强地质勘查以提高保证程度。但开采期内可供性尚可。
化工(轻钙)用灰岩:本区化工(轻钙)用灰岩简测保有资源量大,目前可供性尚可,但据开采情况看,资源量可靠程度极低,需提高勘查程度后才能提高其保证程度。
化工(重钙)用大理岩:本区无单独的化工(重钙)用大理岩矿山,只有狸桥茶山水泥用大理岩矿区有10~30%的水泥用大理岩矿石可作化工(重钙)用,但矿石质量较差,优质资源仍须外购。资源储量保证程度和可供性均较差。
建筑石料(含建筑用砂):本区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砂岩、建筑用砂等资源量丰富,保证程度高,可供性好。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
加强基础地质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提高重点开发矿产的资源的可供性和保障程度;形成总量调控机制,矿山数量明显减少,开发利用水平大幅提高,优势、特色矿产高质量的开发利用,矿业布局趋于合理,矿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明显优化;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基地已初步形成;规范的采矿权市场初步建立,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秩序根本好转;矿产资源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第二节 分类目标
一、基础地质调查评价目标
完成全区地质灾害区划和全区农业生态地质环境调查与研究;完成区内1:5万区域矿产调查,提高非金属矿产调查评价与研究程度;基本完成区内铁、锰、铅、锌、金等市场紧缺矿产的普查评价和成矿远景区调查评价;完成石墨、高岭土、碳质页岩的地质调查评价。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重点开展水泥用灰岩、化工(轻钙)用灰岩的勘查,提交大、中型水泥用灰岩矿产地2~3处、化工(轻钙)用灰岩矿产地3~5处,基本满足规划期内重点和优先开发矿种的资源储量需求;鼓励开展石墨、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的勘查,提交矿产地2~3处。
三、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目标
(1)矿产品总量和产值:2010年矿石开采总量935万吨,矿业总产值达到6.3亿元,年均增长约17%。
(2)矿业结构调整:优化矿业结构,压缩布局不合理的小型矿山达20%以上;水泥用灰岩、化工(轻钙)用灰岩、珍珠岩、膨润土和沸石的开采加工上规模、产品上档次、质量上台阶。
(3)矿山布局:基本完成生产矿山向鼓励开采区集中转移和鼓励开采区中矿山的优化调整,逐步收缩限采区中的矿山,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加工基地基本形成。
(4)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低品位铜矿石和化工(轻钙)用灰岩的利用率明显提高,钼得以采选回收利用;石灰岩的优质劣用基本扭转,三率指标达到规定的要求,膨润土、沸石、珍珠岩的回采率达到90%,精、深、细加工率不低于80%,原矿外销率低于5%;提高采矿废弃物的利用率,压矿现象基本改变。
(5)关闭矿山总数:至2010年前关闭各类小矿山计23.3%,合计42家。其中:关闭建筑石料矿山29家,关闭水泥用灰岩矿山2家,砖瓦用粘土矿山4家及其它矿山7家。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
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率或破坏的土地面积治理率达到60%,土地复垦率达到40%,重点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45%。
第四章 地质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
第一节 思路与重点
争取国家国土资源调查项目及资金,以矿业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及资源补偿费返还部分为补充,完成全区地质灾害区划和农业生态地质环境调查与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成矿规律研究,明确找矿方向,提供商业性勘查靶区。建立商业性勘查投资机制,鼓励商业性勘查,为省重点和本区重点项目,重点开展水泥用灰岩、化工(轻钙)用灰岩的勘查,突出解决老矿山的资源接替问题,优先考虑采选一体的矿山、石墨矿山、煤矿山外围和深部找矿,加强碳质页岩、高岭土(陶瓷土)等矿产勘查工作。
第二节 地质调查评价项目
(1)宣城盆地油气资源调查评价(本区范围内);
(2)宣城市白果树—泾县铜山地区多金属矿调查评价。
(3)宣州区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
(4)宣州区农业地质生态环境调查与区划;
(5)1:5万沈村镇幅、宣州区幅、周王镇幅、水东镇幅矿产地质调查(除湾沚、寒亭幅外的全区基岩分布区);
(6)宣州区旅游资源地质调查。
第三节 矿产勘查规划分区
依据区内成矿地质条件、经济发展近期需求与长期持续的需要、以及上级规划,区内划分鼓励勘查区4个,限制勘查区2个,禁止勘查区1个。
一、鼓励勘查区
(1)狸桥—朱桥水泥用和化工用石灰岩、大理岩、石煤、石墨、铜、铁、锰、铅、锌鼓励勘查区;
(2)麻姑山周边地区铜、钼、硫铁矿鼓励勘查区;
(3)周王、新田—溪口华阳水泥用灰岩、化工(轻钙)用灰岩、高岭土、陶瓷土及多金属矿鼓励勘查区;
(4)孙埠—水东水泥用灰岩及配料、化工(轻钙)用灰岩、熔剂用灰岩、陶瓷土、锰矿、铁矿鼓励勘查区。
此外,鼓励在老矿山周边和深部找矿。
二、限制勘查区
(1)新田—周王—溪口煤限制勘查区;
(2)孙埠—水东煤限制勘查区。
此外,全区范围内限制砖瓦用粘土勘查。
三、禁止勘查区
敬亭山森林公园—宣城市区固体矿产禁止勘查区。
此外,在龙泉洞、白云洞、柏枧山旅游风景区和军事禁区等限定范围内禁止固体矿产勘查。
四、重点勘查矿种和地区
(一)金属矿产
铜、钼及其共、伴生金、银、硫铁矿:重点为狸桥至马山埠一带和麻姑山及外围地区。
(二)非金属矿产
水泥用灰岩:重点为狸桥镇和水东镇;
化工(轻钙)用灰岩:重点地区为狸桥—朱桥、周王—新田—溪口—华阳;
高岭土、陶瓷土:重点地区为新田—溪口、水东镇;
石墨:马山埠至狸桥。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以矿产资源为依托,着眼现在和今后市场需求,重视长远可持续发展需要,凭借区位优势,合理充分利用区内外市场,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实行分矿种分区管理,按规划分区和开发布局向鼓励开采区和开发加工基地集中,建立资源总量调控和计划供给与持续供应机制,采取优质矿产保护性开采、定向利用和限制外销等措施强化资源优质优用管理,限定控制矿山数和年产量。
第二节 矿业结构调整
一、规模结构
合理划分矿床和分区开采地段,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床规模相适应,矿体不得化整为零,生产规模不得小于最低开采规模。逐步优化调整鼓励开采区中矿山,采取多种措施改变矿山规模过小状况。对新建矿山严格实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制度;凭借区位优势,依托优势矿产,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对低于省颁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生产矿山,实施联合、兼并等办法扩大规模,2007年底前以经济手段淘汰不能达标的矿山21家;2008年前关闭禁采区中所有矿山,有计划减少限采区中矿山8家。
二、矿产品结构
改造老产品,淘汰落后产品,高起点开发新产品,提高精深细加工产品比例。改造普通粘土砖生产技术,扩大空心砖和陶瓷瓦的生产能力,发展新型节能节土砖和轻质保温隔音建材产品。石灰岩矿产依质依量分级分类开发,在优先发展国家鼓励开发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和化工(轻钙)用灰岩精深细加工产品的同时,加强熔剂用灰岩和制灰用灰岩及其他化工用灰岩的开发利用。轻质碳酸钙和重质碳酸钙由普通产品向高纯、超细、改性、新用途等方向发展。积极开发沸石一类环保材料,降低膨润土的原矿出售量和粗加工产品数量,提高膨润土的深加工产品比例。
三、技术结构
逐步调整矿山管理人员结构,采取引进、培训等方式充实矿山的开采加工技术人才,提高矿山开采和加工技术水平,加强矿山开发技术管理,推广先进的开采加工技术,改变落后的开采方式;更新加工设备,改进回收工艺,全面提升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四、矿业布局
调整矿业发展布局,规划建立4个矿业开发加工基地:狸桥—朱桥以化工(轻钙)灰岩为主及水泥用灰岩、大理岩、铜、硫综合开发加工基地;水东水泥用灰岩及其配料、熔剂用灰岩、化工(轻钙)用灰岩、膨润土(沸石、珍珠岩)开发和加工基地;周王—溪口轻质碳酸钙综合加工和原料基地;养贤幸福—新河建筑石料、水泥配料开发基地。
第三节 开采规划分区
根据区内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及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划分鼓励开采区6个,限制开采区3个,禁止开采区9个。
一、鼓励开采区
(1)狸桥—朱桥石灰岩、大理岩、炭质页岩、铜矿、铁矿、石墨鼓励开采区;
(2)麻姑山地区铜、钼矿鼓励开采区;
(3)周王—新田石灰岩鼓励开采区;
(4)溪口—华阳化工(轻钙)用灰岩鼓励开采区;
(5)孙埠—水东水泥用灰岩及配料、熔剂用灰岩、化工(轻钙)用灰岩鼓励开采区;
(6)水东镇东胜沸石、膨润土、珍珠岩鼓励开采区;
二、限制开采区
(1)狸桥镇煤限制开采区;
(2)新田—周王—溪口煤限制开采区;
(3)孙埠—水东煤限制开采区。
此外,在全区范围内限制开采砖瓦用粘土。详见《宣州区主要矿产资源专项规划》。
三、禁止开采区
(1)敬亭山森林公园—宣城市区固体矿产禁止开采区;
(2)麻姑山古脊椎动物化石产地保护区禁止开采区;
(3)孙埠军事设施地点禁止开采区;
(4)向阳陈山旧石器遗址禁止开采区;
(5)水东后胡村军事设施地点禁止开采区;
(6)水东龙泉洞旅游风景区禁止开采区;
(7)水东虎山军事设施地点禁止开采区;
(8)黄渡柏枧山旅游休闲地禁止开采区;
(9)溪口白云洞旅游风景区禁止开采区;
此外,禁止在皖赣铁路、宣杭铁路、芜宣高速公路、宣广高速公路、318国道、322省道、104省道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高压输电线路两侧,青弋江和水阳江堤岸及闸坝一定距离内,南漪湖岸线两侧自然地形的第一山脊范围内露天采矿。
第四节 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一)鼓励矿山企业引进新技术和与科技单位合作,改进落后工艺和原始的采矿方法,提高开采水平和开发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废(矸)石的综合利用率,最低利用率不得小于20%,妥善处置保留有暂不能利用共伴生组份的尾矿和低于工业品位的矿石,要求采选一体矿山合理配矿,提高低品位矿石的入选率,重视麻姑山铜钼矿之钼和荞麦山铜硫矿上部氧化矿中铜的回收利用工艺研究,鼓励合法合理开采利用荞麦山一带贫铁矿石。强化新建矿山采选方案和“三率”指标的评价论证与开采利用方案的编制和科学合理性论证,指导企业编制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监督生产矿山按设计要求进行采选或加工生产,完善严格“三率”考核制度。各矿种开采回采率应达到以下标准:煤矿≥85%,铜矿≥90%,石灰岩≥98%;铜矿开采贫化率≤10%;铜选矿回收率≥90%。
(二)强化优势矿产和特色矿产的优质优用管理和保护措施,对化工(轻钙)用灰岩实行保护性开采和定向利用,不得作他用开采,调控开采总量;限制化工(轻钙)用灰岩、水泥用大理岩、水泥用灰岩原矿石销售外省;新设化工(轻钙)用灰岩采矿权必须同时具有加工生产能力,现无加工生产能力的纯开采型矿山的化工(轻钙)用灰岩采矿权到期后一律收回,不予延续。局部收缩狸桥长山、铜山等地水泥用灰岩和水东熔剂用灰岩的他用开采,压缩其矿山数直至全部关闭,本轮规划期内不设置矿权。限制新设将非零星分布的水泥用灰岩和熔剂用灰岩作建筑石料用的采矿权;禁止珍珠岩、沸石、膨润土原矿石对外出售,限制初加工产品外销,此类矿山采矿权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符合规划要求的精深加工能力。
(三)建立各项准入制度,严格新建矿山的资金、资质、技术、设备、开发利用程度和生态环境影响等条件设置,限制无深度加工开发项目投资建设,监督矿山企业实施开发利用方案。严格新建矿山的法规准入、资源准入、规模准入、环境准入和规划准入条件。
第五节 采矿权市场建设
依法建立、规范和完善采矿权市场,通过“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有序、公平、开放的采矿权市场,规范一级市场,由现行的协议出让为主转为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品需求,对采矿权实行控制、有序、适量投放,发挥采矿权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作用。规范转让行为,严禁倒卖、炒作采矿权和以承包等方式非法转让采矿权,维护二级市场的正常秩序,鼓励采矿权合理流转。对于战略性矿产的采矿权实施政府宏观调控,对于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产的采矿权实行市场配置。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地质灾害防治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和义务,把开采与土地复垦挂钩,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体系,建立边开采边复垦的循环机制,逐步恢复全区矿山生态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着重预防、事前预防和事后应急并举的方针,开展全区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圈定重点防治区域。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做好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搞好预防治理。
第二节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新建矿山的环境准入制度。新建矿山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程与矿山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实施,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采选加工项目的建设。
二、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矿山生态环境监测预报制度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矿山自测体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定期地抽查矿山自测情况,随时掌握矿山生态环境动态,平时定期雨季及时监测矿山生态环境,逐步实现矿山生态环境监测预报制度。
(二)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
督促生产矿山履行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的义务,要求其边开发、边治理、边保护,落实环境治理、生态恢复计划和资金,严格执行“三废”达标排放规定。利用尾矿或废(矸)石及时回填采空区和塌陷区,管理好尾矿坝和废(矸)石山,严格控制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改进落后的开采加工工艺,降低矿山粉尘污染。对“三废”排放不达标的企业,经治理后仍不达标者坚决予以关闭。
三、关闭矿山的整治
(一)开山采石宕口的整治
视采石宕口的边坡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必要的工程整治,防止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停产关闭宕口的恢复植被纳入当年的植树造林计划。
(二)砖瓦用粘土取土坑的整治与土地复垦
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复绿、种植;对适合于建设用地的矿区,可采取政府收购储备、挂牌拍卖等方式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三)采空塌陷区、尾矿库的治理
采空区必须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要永久性封闭井口。尾矿库尽可能二次处理,不能利用的应复土、复绿。
四、矿山生态环境整治重点
(一)重点治理区
(1)新田—周王—溪口矿山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该区现有露天开采矿山11家,地下开采煤矿12家,共计矿区面积1306.08公顷,破坏面积26.08公顷,应复绿面积13.35公顷(已复垦4.08公顷)。规划关闭矿山2家。
(2)水东矿山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该区有露天矿山26家,地下开采煤矿5家,共计矿区面积430.10公顷,破坏土地面积30.72公顷,应复绿面积14.37公顷(已复垦3.74公顷)。规划关闭矿山12家。
(3)狸桥—朱桥矿山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该区有露天开采矿山28家,地下开采矿山8家,共计矿区面积509.45公顷,破坏土地面积40.02公顷,应复绿面积16.10公顷。规划关闭矿山10家。
(二)治理项目
(1)矿山废石和宕口整治:废石用于填埋宕口和铺设道路之余,要妥善置放;对于高碳质矸石,鼓励用于烧制砖瓦内燃和其他用途。砖瓦粘土取土坑,要求平整土地,植树种草,恢复绿化,少数低洼区鼓励养殖;其他露天矿山,除平整复绿外,应控制矿山边坡斜度,保证边坡稳定,防止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发生。
(2)采空塌陷区恢复治理:填埋废石,平整土地,复垦复绿。
(3)有铅共生矿山环境治理:要及时清运矿石、加强排水监测,防止重金属污染土壤和水源。
(三)治理措施
(1)加强矿山企业对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环境保护和履行恢复生态环境义务的宣传。
(2)实行因地制宜地由业主边生产、边防治、边治理。
(3)加强对已关闭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的综合整治工作,将经费筹措和治理责任落实纳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日程。
(4)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治产业,鼓励民间组建专业机构,吸纳环境恢复治理专业人才。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
一、地质灾害概况
宣州区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地质构造和天气影响、人类工程和采矿取石等内外因素综合作用,使得区内时有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发生,以矿山次生地质灾害较为突出,累计造成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万元。主要类型有山体滑坡、崩塌、矸石山泥石流、采空区塌陷、矿井冒顶、突水、瓦斯爆炸等。如2001年8月养贤乡新河街道呈山和龟山两山一凹之间发生大规模山体滑坡,造成2人受伤,橡塑厂房被毁,经济损失达百万元。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南及东南部山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溪口、周王、新田、水东等镇(乡),灾害类型及重点防治类型为山体滑坡、路堑崩塌和泥石流。
(2)养贤乡新河—幸福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呈山等低山区。滑坡和泥石流是该区重点防治类型。
(3)采矿活动集中地带,各非煤矿山露天采场尤其是狸桥荞麦山铜硫矿区、刘家山硫铁矿区和朱桥各矿山、水东镇虎山一带和沈村镇麻姑山露天采场,各煤矿矿区和麻姑山铜钼矿区。灾害类型及重点防治类型为边坡滑塌、山体滑坡、井下突水、冒顶、地面塌陷、矸石山和尾砂库泥石流。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2005年底前完成区内地质灾害区划,并根据调查成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完成防治规划的制定。
(2)坚持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村庄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地质环境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工程防治。根据具体灾害程度和灾害类型因地制宜地采取削坡、护坡、排水、挡墙等工程予以防治。
(4)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加强镇(乡)村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将各监测点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重点防范期内各监测点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实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逐步实行地质灾害险情预报。
(5)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在重点防范期内区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政府可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第七章 规划的实施
一、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体系
本规划是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性文件,其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并与区政府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体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指标。
本规划一经批准,将作为全区矿产资源管理的依据。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履行规划管理职能,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落实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1、广泛宣传,增强规划执行意识
本规划经批准后,由区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告,广泛宣传普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内容,提高公众对本规划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增加矿产资源管理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增强规划实施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增强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和有关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及采矿权人对规划的执行意识,强化规划实施的刚性,接受社会对规划执行的监督。
2、完善制度,严格矿业权审批管理
建立并严格执行规划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度,规划实施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执行落实年度报告制度。采矿权申请人申请的开采矿种、开采空间、开采方法、开采规模及储量规模,提交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和办理用地手续。停止禁采区中现有矿山采矿权的延续。对违反本规划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3、改善投资环境,优化矿业投资机制
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真正树立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意识,从根本上改善矿业投资环境,从而优化矿业投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高起点投入赢利性矿产开发,吸纳外来投资积极参与本区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山的规模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矿山布局的调整和优化,杜绝社会资本投入新的低水平开发,为外来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条件。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人员科技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的培训和提高,培养既懂专业又能行政管理的复合人才,以适应矿产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广泛了解矿产品加工、新产品开发信息,及时掌握优势矿产和特色矿产的开发利用动态。推广新技术、新用途、新工艺、新方法和新理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提高。
第八章 附 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附图、规划说明、电子文档四部分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划》经宣城市国土资源局预审、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宣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需要对《规划》进行部分调整,必须按原审批程序审批。
本《规划》由宣州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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