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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统计汇总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09-04-14
发布机构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 国土资厅函【2009】284号
所属地区 : 所有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8号)下发后,各地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并向部反馈。为进一步明确有关统计汇总要求,规范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卫片执法检查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未变化是指卫片图斑涉及的农用地、未利用地未转变为建设用地,或者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转变为农用地的情况。例如,存量建设用地因改建或重建、未利用地因自然变化等原因,监测成果反映地貌有变化,但土地用途实际并未发生变化,仍然还是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因村庄整理等将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等情况。农用地的用途虽然没有改变,但属于农业结构调整的情况,则不作为实地未变化统计,按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统计。

二、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畜禽舍、温室大棚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以及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均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统计。设施农业附属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的用地,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办理手续的,按违法用地统计。

三、《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统计为“以违法方式供地”的,在填写《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时,将此类用地作为“其他违法用地”进行汇总。

四、《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用地时间”原则上填写图斑所涉及宗地实际开始用地的时间,即填写图斑所涉及宗地最早的动土时间,而不是监测时段内开始用地的时间。已存在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卫片监测时段内又进行了改建、重建或扩建的,填写最初建设用地时间。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理或者处理后仍然存续,且在卫片监测时段内发生新的违法用地的,填写卫片监测时段内的用地时间。

五、一些地方今年卫片监测时段与去年卫片监测时段有部分重合,重合时段内涉及的用地在填写中不予扣除,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备注栏中应予注明。

六、报送卫片执法检查成果采取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送的内容包括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及《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表》、《农村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城市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等7张统计汇总表,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邮寄至部执法监察局,一式三份。电子报送的内容包括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及统计数据。统计数据的报送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系统》中的卫片子系统,将数据导出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ctang@mail.mlr.gov.cn;同时一并发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电子版。

联系人:唐辰   
联系电话:(010)66558331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机构链接: 自然资源部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遥感中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网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测绘学会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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