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地籍
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测评工作方案
为规范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和成果管理,引导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开发方向,促进行业软件的良性竞争,确保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的顺利汇交和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决定开展云南省县(市)级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测评工作。
一、测评内容
1. 软件安装部署测试
测试软件在主流操作系统的安装,所用数据库的部署,软件系统与数据库的连接。
2.数据交换测试。
由各软件系统分别导出同一数据至VCT格式,再从该VCT导入到各自系统,考核读写VCT的正确性及性能。
3.软件具备的日常地籍管理功能测试
1) 数据汇总与表格输出打印功能(各数据表格格式、数据库字段必须符合云南二调教材)。
2)图件输出打印功能(地籍图,宗地图,街区、街坊分布图,地籍图分幅接合表等)。
3) 土地登记(申请收件、审核审批、注册发证、归档和公开查询)。
4)外业采集数据批量更新及数据汇总。
5)日常宗地变更(包括宗地分割、合并及界址点位置迁移等)。
6)数据字典是否考虑了既满足云南省使用,同时也不影响数据上报后部级数据汇总(地类国家级51个,云南省59个)。
7)专项数据查询与汇总功能(在现有的数据库中,根据给定的查询条件将查询结果按可自定义的表格模式显示出来)。
8)历史数据存储与管理(主要用来进行跨年度的数据分析与数据挖掘,并能生成相关专题图)。
9)扫描件的存储与管理(权属证明、地籍调查表和审批表等)。
10)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分析、土地利用强度分析)。
11)省、州、县三级网络连接如何实现(B/S结构、C/S结构,用户权限设置及对应的软件功能模块划分)。
12)软件数据接口(包括不同GIS平台的数据入口、数据出口以及VCT格式)。
13)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软件是否为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14)二次开发(软件是否具备二次开发接口或在软件功能扩展方面的考虑)。
15)数据更新(在软件中是否考虑了数据更新的实现方法以及相应的功能模块)。
4.性能测试
通过数据汇总、图件生成、导入导出等功能测试系统的运行时间,按时间长短评价系统性能。
5.安全性测试
考察系统是否支持权限管理,是否提供全部权限、查询权限、浏览权限的区分。
二、测评依据
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3.《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
5.《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教材》等。
6.《云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农村部分)》
7.《云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城镇部分)》
8.《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技术标准》
三、测评原则
本次测评在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推荐的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名单基础上,按照软件开发单位自愿参加,“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原则,从云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生产、建库和成果管理的具体业务和实际需求出发,根据测评内容,采用统一的测评标准、测评流程,在相同的测评环境下,对参评软件的相应功能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定。
四、参加测评的条件
(一)参评软件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经合法授权的知识产权。参评单位对提供的参评软件版权负责。
(二)参评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参评单位应当支付参评会议有关费用。
五、测评方法和程序
在指定的时间内,选择相同的硬件配置环境、样本数据,由专家对参评软件现场集中测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云南省二次调查办公室人员,并抽调相关专家共同组成测评工作组,负责测评的组织工作。具体的测评程序如下。
(一)测评申请
软件开发单位应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填写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测评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测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测评受理
测评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对各单位送交测评申请和测评材料进行统一审查,对不符合测评条件和材料不合格的测评申请,不予受理。
(三)测评实施
测评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软件测评专家组,根据测评方案和具体测评细则,集中对被测评软件进行测试和评价。
(四)测评公告
测评工作组依据测评专家组提交的测评报告,向社会发布测评结果,在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内推荐应用。
六、测评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申请时间
2010年4月2日9:00至11:30,在省二次土地调查办 接受测评申请。
(二)测评时间
于2010年4月8日至9日开展测评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宏
电 话:0871-5747384
传 真:0871-5747099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