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国 先知先行 会员中心 业界专访 法律法规 行业培训 电子期刊
地理空间项目网  
  首页 项目预告 招标公告 中标结果 行情监测 行业报告 行业动态 电子标书 优秀服务商 供求信息 测绘英才


 
行业分类
GP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行业报告 》本网视点

关于报送2007年度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报告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管理的各地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精神,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部决定进行2007年度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填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填报2007年度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是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对全面掌握地质勘查行业动态、研究制定地质勘查行业规划和发展战略、强化地质勘查行业信息服务、建立地质勘查行业专项统计分析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填报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各油气公司负责组织、汇总。
(三)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填报工作原则上以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为填表单元,同时包括地勘单位的主管局机关本部及直属的无独立勘查资质的二级单位。
(四)各单位要充分重视2007年度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填报工作,精心组织,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有效。各主管单位要将报送信息的质量作为正在开展的地质勘查资质清理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组织管理及分工
(一)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负责填报本省(区、市)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情况表(附件1),并负责组织本省(区、市)地质勘查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资产、收支等基本情况进行系统填报,汇总相关数据(附件3、附件4)。按照填表说明分列本省(区、市)各种性质的地勘单位数据,尤其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内社会地勘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质量把关。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只填报本单位年度基本情况(附件2),填报数据要严格界定在地质勘查资质范围内。
(三)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核工业地质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建材工业地勘中心、武警部队黄金指挥部、中化地质矿山总局除填报局机关基本情况外,还要汇总各直属地勘单位相关基本情况,并按局、队(院、所)分列(附件3、附件4)。
(四)国家海洋局第一、第二、第三海洋研究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等非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海洋地质调查资质单位,按本通知的要求,向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基本情况(附件3、附件4)。
(五)为确保填报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单位以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填报单位为单元,确定一名行业信息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汇总、填报和核查本省(区、市)、本系统、本单位各项数据,并负责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保证报送信息的质量。行业信息联络员名单与2007年度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同时报送。
请各单位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本省(区、市)、本系统基本情况汇总表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格式表格)报送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字数400字以内)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以上网友评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地理空间项目网观点
·地理空间项目网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机构链接: 自然资源部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遥感中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网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测绘学会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