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方城县国土资源局注重发挥村组干部的协管作用,有效地减少了各类土地违规违法案件的发生率。
土地管理需要村组干部协助
方城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又是一个人口大县,国土资源管理的难点和重点也在农村。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农村兴起“建房热”和“开发热”,因受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控制,其用地需求不可能完全得到满足,于是一些急于建设的村组及农户不惜以身试法,擅自违规占地,甚至破坏基本农田,扰乱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乡镇国土所担负着基层执法的重责。然而,对方城县的16个乡镇国土所来说,落实执法责任、实现管理到位,却面临着相同的难题,即管辖范围大——平均每个乡镇有35个行政村、210多个自然村;管理力量小——根据县编委的编制文件,每个乡镇国土所仅核定事业编制3人。乡镇国土所尽管竭尽全力,管理成效仍然不尽如人意。以查处违法行为为例,每天四处“灭火”,依然是“按住葫芦起来瓢”。
为切实改变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方城县国土资源局曾作过一些尝试,如招聘使用临时人员协助各乡镇国土所开展工作。实践证明,这种做法虽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临时人员工资待遇无法保障;二是临时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与正式人员不可同日而语,达不到依法、规范、高效的工作标准;三是个别临时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对管理对象存在吃拿卡要或乱收费、打白条现象,破坏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
在严峻的土地管理形势下,能否寻求一条既不增加专业人员或聘用临时人员又能实现管理到位的新路子?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该局决定把村组干部招聘为义务协管员,依靠他们助推全县土地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之所以推行这一做法,该局基于这样的考虑:村组干部的工作舞台在农村,是农村经济建设的带头人,在群众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如果他们能够带头守法、用法,必然对群众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如果他们出面制止和纠正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直接参与土地管理,其效果自然会事半功倍。
逐步使村组干部成为编外国土员
让村组干部守法用法,首要前提是让他们知法懂法,也唯有如此,才能使他们在参与具体的土地管理工作时,教育引导群众更加有理有据。
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精心编制了培训教材,从每个乡镇国土所挑选一名法律水平较高的人员先行培训,明确其为法律培训辅导员,负责本乡镇村组干部的培训工作。
在对村组干部的培训过程中,他们突出抓好四项基本教育:一是土地国情教育;二是土地政策教育;三是国土形势教育;四是案例警示教育。
为使上述宣传教育内容,让村组干部乐于接受、轻松掌握,该局在培训教育形式上坚持灵活多样,不断创新,即念好宣传教育“六字经”:一是“订”,即为村组干部订阅国土资源报刊,通过学报读报,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土地新政,提高对土地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二是“赠”,即征订或制作土地宣传挂图、画册等宣传品,及时赠送给他们,随时浏览就能掌握政策规定。三是“训”,即定期举办培训班,安排法制讲座,集中进行土地法规培训,使他们相对系统地掌握相关知识。四是“赛”,即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土地知识竞赛,分等级设立精神、物质奖励,寓教于乐,有效调动他们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五是“进”,即开展法律进乡入村活动,安排专门时间,组织法律骨干,巡回各乡镇、村组讲政策、送法律,解疑释惑,把宣传工作推向纵深。六是“联”,即整合宣传资源,与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各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宣传的影响力。
为有效调动村组干部参与土地管理的工作积极性,该局建立了严格的奖惩机制,即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对协管作用发挥好、村内土地案件少的,给予精神、物质双重奖励;反之,严肃追究其在违法行为中的直接或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当地党委、政府给予其行政撤职的处分。
协管作用日益显现
由于培训到位、奖惩分明,方城县国土资源局自去年年底推行协管员制度以来,所期望的村组干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协管作用日益显现出来。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村组干部自身的违法行为大为减少。以往,一些村组干部仗着自己身份特殊,手中有权,加之法制观念淡薄,带头抢占集体土地建房或对外租地、卖地。通过培训教育,其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明显增强。据不完全统计,近一年来,有70多名村组干部自觉放弃或纠正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同时,对群众也起到了良好的影响作用。
二是出面制止了大量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村组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把大量的精力用在监督管理一般群众上,近一年来先后制止群众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在耕地内建房办厂、挖土烧砖、植树造林等不法行为180余起。
三是有效减少了国土资源部门的经费开支。自实行协管员制度以后,方城县国土资源局辞退了所有的临时人员。此前,全县16个乡镇国土所共聘用临时人员35名,每人每年工资为1.2万元,合计起来,每年达40多万元。对这批人员解聘后,大大降低了工作成本。
四是极大地减轻了乡镇国土所的工作压力。就土地执法而言,以往乡镇国土所执法人员终日忙碌,总也忙不出头,工作压力和强度很大。实行协管员制度以来,案子少了,任务轻了,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能够抽出身子学习业务、研究工作,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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