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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指导性文件有利于服务公众
| 2008-01-18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内容
    进入21世纪以来,数字城市建设已成为城市信息化的发展方向,为数字城市的建设提供统一定位基准的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也方兴未艾。国家测绘局自2006年开始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在标准、技术、内容、机制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阻碍了城市统一的、规范的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延缓了城市信息化进程。国家测绘局日前批准发布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可谓应运而生,数字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将有规可依。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的发布实施,为我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提供了标准。这两项指导性技术文件面向城市信息化的实际需求,立足于大量需求调研,明确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的内涵、构成、功能及建设方法,可操作性强,既可用于管理者对公共平台的评价衡量,也可用作公共平台建设者的技术指导。通过采用此系列指导性技术文件,将能建成满足信息时代城市运营管理要求的规范的、权威的、统一的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为社会各界提供网络化、实时化的地理信息服务,解决数字城市建设中的地理信息基准不一、专业信息集成不便、服务方式落后等一系列难题。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地理信息的共享和广泛应用。随着社会信息化工程的逐步展开和日渐深入,各行各业对地理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公共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共享的要求日趋迫切。应用此系列指导性技术文件建立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能够实现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和广泛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满足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应用的地理信息需求,全面促进我国的信息化建设。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的发布和应用,预期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将有利于节约国家资金。不同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都需要以地理空间数据作为其基础,在以前没有实现公共平台共享的条件下,各部门只能自行完成这些数据的采集工作,产生大量的重复建设,造成国家资金的浪费。在应用此系列指导性技术文件建立城市的规范、统一的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后,就可以便捷地实现空间数据的共享,节约重复建设的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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