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地理信息系统(GIS)在欧美许多国家已经被广泛用于诸如商业、城市规划、物流、交通、人口普查、疾病分析等各个领域。GIS在很多地区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限制GIS的发展不是GIS的硬件和软件,而是GIS的政策因素[1]。我国的地理信息科学起步较晚,发展较快,但研究和应用之间脱节的现象还比较严重[2]。一方面,在GIS研究领域取得了不少国际领先的成果,也有一些比较成熟的应用软件被开发出来;另一方面,GIS应用范围集中在一些国家某些部门和科研机构承担的大型项目中,大众化普及水平很低,在对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中起到的贡献还是很小。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GIS的应用受到软硬件条件的约束越来越小,这提供给了想利用GIS的中小型企业和用户很好的机遇,但地理空间数据的获取问题作为GIS成功应用的瓶颈效应越来越明显,本文在分析中国现有地理空间数据可获取性的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现行的地理空间数据政策的一些看法和建议,预见了更加开放的地理空间数据管理政策将给我国信息技术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带来的巨大推动力。
一.我国GIS发展现状及地理空间数据基础建设的问题
1.我国GIS发展现状
在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努力工作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在GIS研发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国际学术上取得了一定的地位,是世界GIS科研的强国之一,为国际GIS学术界培养了不少人才和学者,但是从应用上来看,我国在GIS的应用规模和普及程度上来讲,都与发达国家有着明显的差距。同其它科学研究领域成果产业化效率较慢的问题一样,中国在GIS产业化、市场化方面的工作亟待加强,要尽快将GIS研究成果的应用到商业、民用领域,使其转换为现实的生产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任何一门技术的发展都受到科技基础和社会政策的影响,而这两者又是相互促进的,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对整个GIS产业都是至关重要的。我国现有的科研成就说明我国的科技研发能力是能够达到GIS产业发展要求的,佐以积极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未来GIS 在我国应用科学方面将开拓出新的可喜局面,使GIS为更多的企业和群众服务。
2.我国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
作为国家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的主要构成应包括:大地数据库;地形数据库;地籍测绘数据库等[5]。目前国家测绘局正在加紧数据库的建库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完成了中国1:100万全要素基础地理数据库(包括地名数据库、数字高程模型库、地形数据库)。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测绘局陆续完成全国1:25万地形数据库、地名数据库,数字高程模型等。一些科技、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如上海、深圳、广州、中山、武汉等都已经大量投资进行地图的数字化工作,各个城市的测绘、规划等相关部门也开始了地理空间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这些成果为我国GIS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可获取性现状
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力量进行与GIS应用相关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大多数都是面向某个部门的具体项目,应用范围都有一定的局限性,研究开发主体通常也都是特定的政府部门和大学等研究机构,市场化行为较弱,这种局面与我国现行的地理空间数据的管理政策指导思想密切相关,我国出于国防和国家安全的需要,对地图的生产、出版、数字化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国家测绘局2003年5月9号颁布的《公开地图内容表示的若干规定》内对地图可供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公开地图的中国地图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100万;教学图、时事宣传图、旅游图、交通图、书刊插图和互联网上登载使用的各类示意性地图,其位置精度不能高于1:5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精度;比例尺等于或大于1:50万的各类公开地图均不得绘出经纬线和直角坐标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政府职能部门能够很容易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这些数据,但是对于社会化的众多中小型应用GIS的中小型企业和用户而言,它们的发展由于数据问题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种现状一方面阻碍了GIS系统的发展,另一方面,各个项目数据重复生产,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难以实现信息的交换和共享,与其他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对比(见表一),可以看出我国数字地图产品还处于基本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阶段,对GIS市场用户缺乏有力的数据支持,而英、美国家地图的数字化程度高,已经可以为用户提供价格低廉的多元化数据服务,美国甚至对许多数据提供了网络免费下载的服务,这些政策降低了当地公司和群众使用GIS的门槛,使得GIS能够广泛的应用于各个民用领域,在这些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反过来又为GIS理论的发展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和空间。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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