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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应用
| 2008-02-15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土地的深度开发利用,土地信息及其变更量迅速增加,土地信息的社会需求亦越来越大。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信息的需求。如何利用RS、GIS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土地信息处理、存储、提取、传输的自动化和资源共享,保持土地信息的现势性和方便、快捷应用,提高土地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是国土资源部门当前的要务和社会经济部门关注的要点。
从河北省的土地省情出发,探讨土地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和利用等土地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数据的集成技术,分析土地基础数据库应用及效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借此会议,给各位领导及同行介绍一下我省土地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情况,请指正。
一、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
(一)建设目标
按照 我省“数字国土”工程总体方案要求,我省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目标是:
(1)利用计算机和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将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城镇地籍、土地开发整理、地价、耕地后备资源、基本农田等数据集成,建立覆盖全省、实用性强、易于更新的土地基础数据库。
(2)初步建成全省国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纵向联接国家、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横向联接政府其他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息网络
(3)建成省、市和部分县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开通国土资源信息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信息,提供网上服务。
(二)建设现状
根据“数字国土”工程方案确定的目标,我省自2000年开始逐步实施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以及相关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1)在基础地理方面完成了全省8356幅新近航摄的1:1万正射影像图(DOM),数字高程模型(DEM)和全省近600幅1:5万基础地理数据(DEM+DLG)的生产,并已提交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使用。
(2)利用市场主流的ARC/INFO、MapGIS、SuperMap、LandStar、RdGIS等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以及Oracle等数据库管理软件,开展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技术要求及建库标准,建立了包括:地籍、土地利用规划、地价,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以及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土地资源基础数据库。到目前为止全省有80%的县建立了土地利用数据库, 30%的市、县建了城镇地籍数据库。
(3)按照国土资源部《全国国土资源数据交换中心各省分中心建设项目指南》的要求,启动了省级和部分市级数据交换中心项目建设,实现了黄骅试点县到沧州试点市数据中心的网络化基础数据汇交和省厅数据中心与沧州试点市数据中心的网络化基础数据交换。为建立省、市两级土地利用空间数据库框架和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空间数据交换体系奠定了基础。
(4)构建了分布式数据库体系结构。针对MapGIS、SuperMap、LandStar、RdGIS、ArcGIS系统平台生产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开发的整合软件、基础数据库通用配置工具等,实现了不同GIS产品生产的数据到Oracle Spatial格式的加载、传输和统一管理。现已实现了43个县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向省级和部分市级库的转换和加载,通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转换、加载系统,实现了不同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统一。
(5)针对利用MapGIS、SuperMap、LandStar、RDGIS平台建设的基础数据库,开发了相应的数据质量检查工具,应用在数据库预检工作中,确保数据库建设的质量,规范了数据库中数据的格式要求,为今后实现数据无缝接边和交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自2003年,采用航天、航空数据,结合外业调查,开展了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了《河北省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县级成果验收办法》。目前,已有115个县开展了该项工作。
(7)利用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结合人口、产值等经济指标,建立了河北省土地省情数据库,编辑了《河北省土地省情数据集》和《河北省土地省情数据手册》,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查询、分析省、市、县土地利用、土地分布及土地产出率、人均土地面积等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8)依托国土资源部的专用网和省政府的办公网,组建了全省统一的网络系统,形成了上通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省委部门,下连全省各省辖市及部分县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络体系,实现了国土资源信息的传输和共享。
(三)应用
土地基础数据库成果,不仅应用于电子政务,而且广泛应用于土地规划、利用、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建设用地项目会审、土地招商引资、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补偿、土地执法监察等工作,在土地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改进了土地管理的技术手段,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技术水平和办事效率,实现了土地变更调查统计等日常地籍管理工作的自动化,初步实现了以图管地的目标。同时利用数据库中的现状图,将执法监察工作落实到具体区片、责任到人,提高了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度。
(2)利用数据库成果,开展网上土地信息服务,逐渐成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业务。我省部分县市建立了自己的国土资源网站和主页,有的将自己的网站与政府网络系统链接,通过WEBGIS技术,将土地基础数据库的部分内容挂接在网络上,为社会各界在网络上浏览土地基础信息、招拍挂地块的相关资料和监督土地执法,开辟了新的途径。
(3)为耕地后备资源、坡耕地和沙化土地调查提供了基础,在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规划、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生态退耕和编制生态规划、评价等方面提供了基础资料;为农地转用、各类建设用地项目会审,提供了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等基础资料。
(4)为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编制发展规划,提供了基础依据。2004年石家庄市境内的调、蓄水工程及常山湖生态园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就利用了土地基础数据库提供的翔实的土地信息,节省了大量人力、资金和时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 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成果应用中,还存在一些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1)全省8356幅新近航摄的1:1万正射影像图(DOM),数字高程模型(DEM)和全省近600幅1:5万基础地理数据(DEM+DLG)三种数据的集成以及相关数据之间的转换是土地基础数据库强大功能的基础,如何利用其转换成矢量化数据,建立空间基础数据体系尚待加大研发力度,促进此问题的早日解决。
(2)土地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健全,数据库系统的维护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我省目前大体上都是委托专门的作业队伍完成数据库建库工作,建库后,对系统功能的改进、硬件设备的维护和数据的更新维护机制等,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利于土地基础数据库的长效运行。
(3)土地利用数据集成难度大,制约着数据库应用水平。目前,我省的土地利用数据比例尺不统一、来源不一,有土地详查时的数据,也有变更调查和更新调查的数据,此外,根据数据应用的目的,又分为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地籍、地价、土地开发整理、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等数据。这些数据缺乏完整统一性,集成难度大。当前建成或正在建设的数据库多为专题数据库,大型土地基础数据库还只是个框架和雏形,因此只能作一些专题分析,而不能对土地利用数据与其他数据的相互关系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制约了数据库的应用和功能的发挥。
(4)数据库权限设定制度不严格,存在网络安全问题。随着信息网络系统的建成,各种资源数据实现共享,各地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如:数据或程序的故意破坏、计算机病毒、错误的指向、程序错误、黑客、辐射、硬件故障等的预见和防范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如何保证数据安全技术保证数据不泄漏,能为有权使用者服务,拒绝无权使用者访问,通过用户鉴别与验证,分清用户的有效性及权限,是在土地基础数据库网络传输与数据共享功能上亟需解决的问题。
(5)人才匮乏,现有的技术人才不能适应数据库建设的需要。既懂GIS技术又懂土地业务的高层次人才,是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应用的重要条件。从目前看,国土资源部门缺乏稳定的专业人员。由于受编制和待遇等条件的限制,高层次的技术人员很难引进,仅靠对现有人员的技术培训,在短期内不能满足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应用的需要,从而影响着国土资源信息化的进程。
三、下一步设想
为确保土地基础数据库的顺利运行,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我们计划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地籍资料更新步伐,建立土地资源动态监测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争2006年底之前,完成全省新一轮土地更新调查,建立或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2008年之前,在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基础上,完善11个省辖市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城镇地籍数据库;及时开展土地规划数据库建设,进行土地资源数据的集成,建设和完善土地基础数据库。
同时,以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调查为基础,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的动态遥感监测,随时掌握土地资源利用的变化信息,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使我们的决策更具科学性和时效性。
(2)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土地数据的广泛应用构建技术平台
我省国土资源信息的传输网络建设,应主要依托公众通信网和国家骨干网,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已建立的传输网络资源,这样既节约经费,又快速便捷。建设中既要考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建立一个功能齐全、实用性强、易操作的局域网,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信息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提供服务,又要考虑与互联网、国家骨干网衔接,为国家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基层信息中心和广大社会用户提供服务。在加快网络建设的同时,又要充分考虑到网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使数据的传输和共享既符合使用者的要求,又保证其不受侵犯。
(3)加强耕地预测预警系统建设,为国土资源部门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数据。
耕地预测预警系统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对耕地退化、土壤侵蚀、沙漠化、盐渍化进行定期监测预报。根据上级政府批准的省、市、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耕地占用和补充指标,制定出各级行政区域的耕地警戒阈值,利用卫星遥感资料及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更新资料,对耕地进行不定期的监测。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土地沙漠化、盐渍化严重地区还要进行实时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得出预警结果,为决策者、管理者、监督检查及执法者提供依据。
(4)理顺土地统计数据的法律地位
积极与统计部门沟通,向政府汇报,力争使土地调查数据和政府统计数据进行接轨,使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纳入政府统计系列,统一土地统计口径,确保土地数据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5)多渠道网罗人才,全面提高人员技术素质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引进、留住、用好复合型技术人才。同时,通过多种途径,重点培养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遥感数据处理、网络管理、地籍测量、土地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全面提高现有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四、结束语
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的顺利建设将有助于全面实现国土资源信息化,改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条件。我省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按照既定的目标,进一步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此项工作,为建立结构完整的“数字国土”体系,实现国土资源政务管理、社会服务、调查评价主流程信息化,使我省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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