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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城市”建设跨上新台阶
| 2008-05-05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内容
    “构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是城市经济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在浙江嘉兴4月28日召开的全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测绘局副局长李维森介绍,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标准体系目前基本形成。
  国家测绘局2006年启动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9个省、自治区的30个城市经遴选进入试点工程,其中已有近10个城市初步完成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
  首批“数字城市”潜江、嘉兴,现在,已通过对专业信息与地理信息的叠加,实现了对经济、社会和其他人文信息的空间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有效提高了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2006年就提出申请,河南郑州市政府投资5900万,将建设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纳入到国家地理空间框架试点城市之列。在他们看来,通过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不仅在政府决策方面,可以实现电子政务,而且在行业方面各行业可以方便叠加上各自的信息,定制开发各自的行业应用系统,在公众服务方面可以网络电子地图方式非常直观地为公众提供包括新闻、水、道路、规划、实时路况等公众信息服务。
  作为技术支持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所长李成名表示:“核心关键技术有了,下一步要做的是如何更优化,让用户使用起来更便捷。”从启动“数字城市”建设项目之初,他的理念就非常清楚:“要通过嘉兴、潜江试点城市的典型应用示范,带动其他省市‘数字城市’建设。通过推广,现如今已有许多城市政府决策者纷纷透露出‘我想建、我要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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