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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大校长:第7次森林清查数据全面翔实可靠
内容
  森林资源清查,是为国家和地方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及其消长动态,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实行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供依据,在国家林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最新完成的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全国森林面积达到29.32亿亩,森林覆盖率20.36%。另外,我国现有人工林面积9.25亿亩,居世界首位。

  近日,记者就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的背景、措施及意义等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尹伟伦教授。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森林资源清查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森林资源清查,是采用国内外公认的森林资源管理的科学测量和数理统计的技术方法、手段,对我国的森林资源,通过连续可比的方式定期进行重复调查,掌握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及其消长变化状况,分析和评价一定时期内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人为活动和自然变化对森林资源的影响,从而客观反映森林资源建设发展、保护及利用的最新动态。

  森林资源清查是我国调查森林资源的最重要方法之一,是获得全国森林覆盖率和森林面积、蓄积、结构及其变化情况的最科学、最成熟、最实用的方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共完成了1次全国森林资源整理统计汇总、7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为我国制定各时期林业政策、编制林业计划和规划、检验和评价森林经营效果提供了重要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技术的进步,每次清查在优化体系、改进技术方法、严格技术标准等方面都有新的提升;随着森林多功能经营理念的变化,清查的指标体系、监测内容都有新的拓展,为满足国家经济、生态和社会多方面发展需求而开展的全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森林资源清查的基本方式是在全国范围内按照一定的间隔距离,系统设置固定样地(即系统布设面积为1亩,按方形设置,固定在地理坐标公里网点上,并对样地内所有树木进行编号、定位,固定每株树木的量测部位,保证每个量测值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建立以省为单位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全国共布设固定样地41.5万个,遥感判读样地284.4万个。每间隔五年对所布设的固定样地进行复查,统计得到各省森林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进而汇总得出全国清查结果。

  清查是目的,连续是关键。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只有在时间和地点连续的基础上,才具有资源数据的可靠性、可比性、分析性,才能客观掌握森林资源数据,科学利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产出了大量、丰富翔实的数据,与上次清查结果相比,所增长的数字就是近年来我国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标志,同时这些数据也是指导今后我国规划林业和国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据。

  记者:请问森林资源清查主要调查哪些内容?对我国林业发展具有什么作用?

  答: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多功能利用的需求,林业已从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向服务生态建设,服务产业发展,服务社会进步,并发挥着支撑国家和民族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监测森林的指标体系必然要随之而扩展丰富;另一方面,清查新技术、新手段也在不断进步、改进和完善。森林资源清查内容由传统的仅能反映森林面积、蓄积的调查,发展到现在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质量、健康及碳汇、放氧等生态功能的调查,使清查所反映的信息从单一的木材资源监测逐步向多资源、多功能、多效益的综合监测方向转变,更加符合时代进步及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国家森林资源清查,是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国家和地方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及其消长动态,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生态建设任务、实行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供依据,在国家林业建设中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森林资源清查可以准确掌握全国各类林业用地动态、森林资源、森林生态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国家从宏观上确立林业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是林业的基础资料和直接信息来源。开展森林资源清查,不仅能满足森林经营宏观管理需要,提供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效果监测与评价的有效手段,及时反映森林经营措施是否有利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有利于提高森林生产力、有利于保持水土、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维持,也能反映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第7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是如何组织开展的?调查内容上有哪些变化?运用了哪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其效果如何?

  答: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省林业主管部门完成本省调查工作。第7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仍然是由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组织实施。国家林业局直属调查规划设计院(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审核本监测区各省森林资源清查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操作细则,以及各省清查数据的内业处理和统计分析及成果报告编写工作,并为各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的优化和完善提供技术支撑。

  第七次清查于2004年开始,历时5年,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覆盖、立地与土壤、森林的功能和特征,以及其他因素5个方面。

  为顺应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需要,我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与时俱进,清查理念不断深化、清查技术不断创新、清查体系不断完善。在此次清查中,我们根据长期跟踪世界林业监测技术发展状况,及时引进吸收并广泛应用了当今世界上的一些先进技术手段,遥感技术、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等高新技术逐步得到了推广和应用。

  遥感技术以其多时空、多层次、动态性强的特点,对实现清查范围的全覆盖调查,提高总体抽样估计精度,增强森林资源清查的空间分布信息,有效防止偏估起到了积极作用;全球卫星定位应用技术,提高了样地复位率、精确度;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在布设样地、管理清查数据和制作森林资源专题图件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增强了内业分析处理能力,丰富了清查成果与表现形式。这些高新技术、高科技手段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清查数据更加全面、翔实、准确、可靠。

  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的出台,为国家制定出台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加强森林保护等政策措施,确保实现胡总书记提出的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宏伟目标,提供了基本依据。特别是依据本次清查的本底数据,评估测算了我国森林碳汇总量和森林生态价值,为制定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行动计划、参与国际林业规则制定,维护国家权益,提高我国林业的国际影响力,提供了重要科学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清查结果也足以证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林业不仅为我国森林资源面积蓄积总量的增长、生态环境的改善、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做出了成就,也为我国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提供了更为科学准确的依据。

  记者:为保证第7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准确,主要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

  答: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建立了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以国家林业局贾治邦局长担任组长的汇总领导小组和由尹伟伦、唐守正和蒋有绪等多名院士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组织130名余专家和技术人员,对31个省(区、市)的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审核、汇总、分析、评价,形成了10项综合性成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规定清查工作由具有调查资质的国家级和省级专业队伍承担,实施严格的调查队伍组建审查制度。三是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调查队伍组建审核、技术培训评估、持证上岗、跨期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加强新技术应用。综合采用“3S” 技术(遥感技术、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数据采集技术、数据库和模型分析等技术,确保清查数据科学、准确、可靠。五是加强清查工作管理。实行调查质量责任制、跨期质量责任追究制,以及调查单位、省级和国家级三级检查制度,执行清查成果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确保清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样地、样木复位率分别达到99.95%和98.57%,清查工作质量整体达到“优”级。

  如今,经过近40年的发展,我国森林资源清查体系不仅清查方法和技术手段与国际接轨,而且组织管理和系统运行也规范高效,尤其是样地数量之大、复查次数之多,在全世界都是少见的,得到了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的高度赞赏和广泛认可,并作为典型范例向其他国家推广和借鉴。(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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