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精神,加深对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目标、组织实施、技术路线和方法、成果要求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保障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规范开展,经研究定于2008年1月10日至11日在杭州举办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土地分类和外业调查、内业数据处理、数据建库、成果汇总及检查验收等内容。
二、培训考核: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有关要求,培训人员须参加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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