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为推动甲级测绘单位改革创新发展和依法诚信经营,根据国家测绘局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计划,定于2010年3月中旬举办第一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测绘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二)测绘法律法规与测绘资质管理、测绘成果保密与国防安全知识等政策解读;
(三)国内外测绘科技新发展、现代测绘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知识专题辅导;
(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 2010年3月18日至20日,17日报到。
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深圳学苑宾馆(香密湖路3008号)。
四、有关要求
(一)每位参训代表交纳培训费1400元(含教材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本次培训由国家测绘局和武汉大学共同主办,委托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承办。
(三)培训结束,为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请参训人员提交1寸免冠照片1张,将省份及姓名写在照片背面,报到时一并交会务组。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请于3月13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分别传真至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联系人:
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李媛媛 010-63882216 13701334389
李倩 010-63882217(传真)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李三 020-38817491 13902213040
王梦抒 020-38817476 13672419248
传真: 020-38802942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
杨盈 0755-23965873 1392346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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