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
为促进无人机航摄系统推广应用,提高无人机航摄管理与操控水平,保障无人机航摄作业安全,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国土测绘司定于10月中旬在北京联合举办无人机航摄技术标准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5项测绘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指标要求、执行中的注意事项等,并安排答疑。
二、培训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所属开展无人机航摄的单位(院、分院)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各1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所辖行政区域开展无人机航摄业务的测绘资质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各1名;
3、国家测绘局所属有关单位负责无人机航摄的技术骨干1-2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0年10月13日报到,10月14-15日培训。
地 点:万商花园酒店,总机:010-68681199。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1号。
四、联系方式
1、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丁晓波
电 话:13601255537
传 真:010-68160588
2、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蒲鹏先
电 话:010-63880811,13691460764
传 真:010-63880804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所属有关单位汇总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人数,统一填写培训班回执(见附件),于9月30日前传真至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并组织参加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3、培训费900元/人,报到时收取。
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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