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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一五”测绘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内容
国测人字[200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武汉大学,郑州测绘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测绘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大力实施科教兴测和人才强测战略,全面提高测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制定了《“十一五”测绘教育培训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测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测绘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围绕国家测绘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测和人才强测战略,以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测绘队伍。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测绘工作大局,把适应测绘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实现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全员培训,突出重点。坚持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加强测绘系统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的教育培训,加快测绘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全面提高测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把能力培养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测绘事业发展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使教育培训工作始终与测绘发展同步。
(三)总体目标 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全面落实,测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较大提高,提供测绘保障和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得到加强,教育培训的质量得到提升;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教育培训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与测绘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效的测绘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测绘教育培训要进一步适应现代测绘技术发展和测绘管理体制变化的需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以系统带动行业,以重点带动全面,着力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技能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加大党政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 对党政人才,要把政治理论培训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文化素养的培训。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重点进行《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正确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在测绘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总揽测绘事业发展全局的能力;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注重研究和解决测绘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科学判断形势和决策的能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大力开展党政人才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加强创新思维、沟通交流、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训练,着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增强处理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能力。 加强领导干部的脱产培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5年内累计不少于3个月,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完成培训;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一些针对性强的专题研讨和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国家测绘局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重点培训司局级干部30人左右、处级干部200人左右。 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的培训。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为重点,突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靠得住、有本事”的后备干部队伍。国家测绘局和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后备干部培训计划,并保证每3年至少安排一次进入党校和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培训。 加大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按照增强公共管理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测绘统一监管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培训。要做好初任培训,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先培训后任职;坚持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大力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保证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根据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开展党政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国家测绘局每年举办1期全国测绘局长培训班、1期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培训班、1期直属单位后备干部理论培训班、2期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2期公务员测绘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和1期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培训班等;制定并落实国家测绘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赴中央党校、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国家行政学院脱产培训计划和局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测绘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测绘党政人才脱产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培训资源和条件,确保党政人才每五年轮训一遍。
(二)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对专业技术人员,以测绘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为主要内容,以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为目的,大力实施知识更新工程。要紧密围绕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对科技进步以及自主创新的需要,不断丰富、发展和创新继续教育的内容,注重继续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研究制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确定继续教育公共课程,不断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公修科目的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计算机应用、管理、科学精神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等。各测绘单位要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在开展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公共课程培训的同时,还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高层次人才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核心和骨干。结合测绘科技进步和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重点结合西部测图、海岛(礁)测绘、测绘卫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等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的实施,大力开展高层次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使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步发展,相互促进。要实行优秀人才优先培训,重点人才重点培训的政策,突出抓好测绘领军人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注重优秀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根据岗位需要和专业发展方向,积极选送他们到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和相关组织进修学习,鼓励、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技术交流。国家测绘局每年举办20期左右高级研修班,培训2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每年专门举办1期面向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训班。继续教育是执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配合执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测绘局的规划,结合本地人事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测绘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继续通过举办西部测绘人员培训班、增加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组织留学人员和高级专家“西部行”、东西部对口培训等形式,加大对西部地区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十一五”期间,为西部地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000人次,培训管理人员500人次。
(三)加强测绘经营管理人员和技能人员的教育培训 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法律、市场经济、现代生产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和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经营管理人员的效益意识、创新意识、规则意识、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发展策划、市场开拓、业务经营的水平,增强他们驾驭市场、把握商机、应对和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重点抓好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和经营理念、方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力争使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接受MBA教育。 对技能人员的培训,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测绘单位为主体,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相关内容的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鼓励职工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推行名师带徒和技师研修制度,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支持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必要保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术攻关、解决生产操作难题以及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注意挖掘和整理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技能技巧和绝招绝技,使其发扬光大。 国家测绘局制定甲级测绘单位主要负责人调训计划,每年组织甲级测绘单位主要负责人脱产业务培训,每5年轮训一遍;定期组织举办高级技师培训班,组织开展全国测绘职业技能竞赛。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乙级以下测绘单位主要负责人调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每年举办技师培训班,定期举办技能人员升级培训,开展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等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主培训的作用,将经营管理人员和技能人员的培训纳入整体培训计划,并根据单位的发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抓好他们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更新和岗位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教育培训工作是测绘人才队伍建设重要基础工作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各自的教育培训规划,提出有效的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好“十一五”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要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测绘教育培训规章制度。修订《国家测绘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制定《测绘培训班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测绘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制度;实行干部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制度;研究建立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建设。根据中央的要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保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国家测绘局每年列出专门用于教育培训的经费,对重点培训项目给予支持。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列出专门的经费用于教育培训,在安排重点工程项目时,要考虑安排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经费支出。各单位投入教育培训的经费应当不低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的1.5%,并逐年有所增加。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经费的管理,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要注重优化配置培训资源, 研究确定若干个国家局级的重点培训基地和地方级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国家局级培训中心和各级测绘职工培训中心的作用。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优化师资配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测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教学大纲,调整培训内容,组织修订、编写测绘教育培训系列教材。各省级测绘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大纲要求,组织编写各具特色的培训教材。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健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加强对教育培训管理者的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国家测绘局每年举办测绘教育培训管理者培训班,为教育培训工作者提供学习提高和交流的机会。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水平。“十一五”末期,国家测绘局将评选表彰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国际交流,不断开辟和完善境外培训渠道,积极争取国际测绘组织的资助。国家测绘局每年组织部分局级领导干部出国培训,组织优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出国进修,同时为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出境培训创造条件。各部门和各单位也要为各类优秀人才出国进修提供机会和条件。人事、外事部门要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境外培训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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